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14.“你有执守巴兰教义的人在你那里;这巴兰曾教导巴勒将绊脚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叫他们吃祭偶像之物,行淫”表示他们当中有些人行伪善的作为,通过这种方式,对神的敬拜在教会中被亵渎和败坏。这些事是指那些做使敬拜被玷污和败坏的作为之人,这一点从关于巴兰和摩押王巴勒的圣言历史部分明显看出来。因为巴兰是一个伪善的人和占卜者;他虽从耶和华那里说支持以色列人的话,但心里却怀着摧毁他们的渴望,也的确通过给巴勒的计谋摧毁了他们。由此明显可知,他的作为是伪善的。我们读到,他是一个占卜者(民数记22:7; 24:1; 约书亚记13:22)。他通过祝福以色列人说支持他们的话(民数记23:7-15, 18-24; 24:5-9, 16-19)。但他从耶和华那里说这些话(民数记23:5, 12, 16; 24:13)。他心里怀着摧毁他们的渴望,也的确通过给巴勒的计谋摧毁了他们(民数记31:16)。他所给的计谋可见于民数记(25:1, 9, 18)。这个计谋是他扔在以色列人面前的绊脚石,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百姓开始在什亭与摩押女子行淫,她们叫百姓来给她们的神献祭;百姓就吃了,跪拜她们的神,尤其与巴力毗珥联合;因此,以色列被杀的有二万四千人。(民数记25:1-3, 9, 18)
“以色列人”表示教会;吃她们的祭物表示对圣物的吸收或采用;因此,吃祭别神的祭物,或吃祭偶像之物表示对圣物的玷污和亵渎;“行淫”表示玷污并败坏敬拜;“摩押”,因而摩押王和摩押女子也表示那些玷污和败坏敬拜的人,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2468节)。由此明显可知,这就是这些话的灵义。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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