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110

110.“你住在哪里

110.“你住在哪里,就是有撒但宝座之处”表示他们在幽暗中的生活。从前面(AR 97节)可以看出,“撒但”是指由那些处于虚假的人组成的地狱;处于虚假就是处于属灵的幽暗。“属灵的幽暗”、“死荫”和“黑暗”无非是指地狱里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的状态;因此,在圣言中,它们描述了虚假。由此明显可知,“撒但的宝座”表示纯粹的幽暗。但此处“幽暗”的意思不是说他们处于纯粹的虚假,而是说他们没有处于教义真理,因为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在光中,因此不处于真理就是不在光中,因而是在幽暗中。真理在天堂之光中,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26-140节),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3, 104—113节)。

圣言在许多地方都论述了那些在“黑暗”、“死荫”和“幽暗”中的人,主会打开他们的眼睛;他们是指那些处于善行,但未处于任何真理的外邦人,因为他们不知道主,也没有圣言。他们与基督教界中那些只处于作为,没有处于教义真理的人极为相似;因此,后者只能被称为外邦人。他们的确知道主,却不靠近祂;他们也有圣言,却不寻找其中的真理。“我知道你住在哪里”表示知道他们的品质,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照其情感的品质而居住。由此明显可知,“你住在有撒但宝座之处”表示他们在幽暗中的良善生活。

撒但灵通过那些在灵界只处于作为的人也有能力,但没有他们,这些撒但灵没有任何能力。因为只要撒但灵中有一个说:我是你的邻舍,因此我必须获得优待,撒但灵就会与他们连在一起;一听到这话,他们就靠近并给予帮助,也不问问他是谁,是什么样的人,因为他们没有真理,而唯有通过真理,才能知道彼此的区别。“你住在有撒但宝座之处”也表示这一点。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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