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98

BE98.基督教陷入

BE98.基督教陷入如此信仰——这相当于放弃了天和教会的一切理与善,甚至与天和教会隔离——的唯一原因在于他们将上帝一分为三,且不相信主上帝我们的拯救者其实与父上帝是一体的,因而没有径直接近主。然而,唯独他——对于他的人而言——是神性真理本身,他是“道”,“与上帝同在”并且“就是上帝”,是“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的“真光”,且“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2,9,14)。在其他地方也证明了他是真理本身,因而是光本身;因为他说:我是世界的光(约翰福音8:22,9:5)。在另一处,他说: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使你们成为光明之子、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36,46)。

在启示录中,他说:我是阿拉法、我是俄梅戛、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我是明亮的晨星(启示录22:13,16)。

在马太福音:(耶稣)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马太福音17:2)。由此可看出那个虚构的信仰为何并从何处降临世间,也就是说,因为他们并没有接近主。根据我的所有经历,因而通过从天而来的见证,我可以肯定地声明:从任何其它源头、而非单单从主得出哪怕一条纯正的神学真理都是不可能的,从其它源头的不可能性,就像从英格兰或荷兰航行到太空中的昴宿星或从德国骑马到太空中猎户星那样不可能。

揭秘启示录 #555

555.启12:11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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