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93.我有时在灵界与那些固执于唯信称义之人交谈,我跟他们说这种信仰是错误的,也是荒谬的;它会导致在属灵之事上带来麻木、盲目、休眠和黑夜,从而导致灵魂的死亡;因此,我劝他们放弃。不过得到的回复是:“我们为什么要放弃它?神职人员比平信徒在学识上的优越性不就是取决这样的信仰吗?”于是我回答说:“在那种情况下,他们关注的不是灵魂的救赎,而是他们自己的显赫;当他们将圣经的真理应用到自己的错误原则,因而玷污真理时,他们就是无底坑的使者,被称为亚巴顿和亚玻伦(启示录9:11);以此代表那些对圣经全然歪曲来毁灭教会的人们(请参阅《揭开启示》n.440,以及附录的见闻n.566)。但是他们回答:“你这是什么话?我们不是因为对该唯信称义之奥秘的了解而成为传达神谕者吗?我们不是如同从圣所那样从这个教义给出答案吗?因此,我们不是亚巴顿,而是亚波罗。”我对这些话感到愤慨,并说:“如果你们是亚波罗,那么也是利维坦。你们中间为首的是曲行的利维坦,稍次的是快行的利维坦,上帝必用他坚硬锐利的大刀施行刑罚(以赛亚书27:1)。”但他们对此大笑。在《揭开启示》中可以看到他们被刑罚和被刀剑灭亡的象征意义(AR52)。
692.启16:9.“人被大热所烤,就亵渎那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之名”表示由于强烈的邪恶欲望所产生的自我之爱的快乐,他们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然而,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它那里流出的。“热”表示邪恶的欲望,这些欲望就包含在自我之爱及其快乐中(AR 382, 691节),因此,“被大热所烤”表示处于强烈的欲望,因而处于爱之快乐。“亵渎神之名”表示否认或不承认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AR 517, 582节)。“亵渎”表示否认或不承认,“神之名”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同时指圣言(AR 584节)。“有权掌管这些灾”表示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是从祂那里流出的,邪恶和虚假通过它们被移除(AR 673, 680, 690节),因为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是从法版的帐幕中出来的(启示录15:5, 6),“法版之帐幕的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在那里,主在圣言中存在于其神圣中,并存在于律法,即十诫中(AR 669节);由于“倒出这些灾”所表示的流注(AR 676节)就来自那里,所以很明显,“有权掌管这些灾的神”是指主,流注来自祂。
我们要用几句话解释一下自我之爱的性质;这爱的快乐超过世上所有的快乐,因为它是由纯粹的邪恶欲望构成的,每一种欲望都产生或呼出自己的快乐。每个人都生在这种快乐中,它因促使人的心智不断为自己着想,所以阻止它思想神和邻舍,除非出于自我并关注自我。因此,如果神不支持他的欲望,他就向神发怒,就像他向不支持它们的邻舍发怒一样。当这快乐增长时,它使人不能在自我之上思考,只能在自我之下思考,因为它使他的心智沉浸在他身体的自我中;因此,这人逐渐变得感官化,而感官人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谈论世俗和民事,却只能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他若是一个从事民事事务的人,就会承认自然为创造者,承认自己的谨慎为指导者或掌管者,并否认一位神。他若是一个牧师,就会出于记忆谈论神和神性事物,然而却以又高亢又傲慢的语气来谈论,但心里几乎不相信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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