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93.我有时在灵界与那些固执于唯信称义之人交谈,我跟他们说这种信仰是错误的,也是荒谬的;它会导致在属灵之事上带来麻木、盲目、休眠和黑夜,从而导致灵魂的死亡;因此,我劝他们放弃。不过得到的回复是:“我们为什么要放弃它?神职人员比平信徒在学识上的优越性不就是取决这样的信仰吗?”于是我回答说:“在那种情况下,他们关注的不是灵魂的救赎,而是他们自己的显赫;当他们将圣经的真理应用到自己的错误原则,因而玷污真理时,他们就是无底坑的使者,被称为亚巴顿和亚玻伦(启示录9:11);以此代表那些对圣经全然歪曲来毁灭教会的人们(请参阅《揭开启示》n.440,以及附录的见闻n.566)。但是他们回答:“你这是什么话?我们不是因为对该唯信称义之奥秘的了解而成为传达神谕者吗?我们不是如同从圣所那样从这个教义给出答案吗?因此,我们不是亚巴顿,而是亚波罗。”我对这些话感到愤慨,并说:“如果你们是亚波罗,那么也是利维坦。你们中间为首的是曲行的利维坦,稍次的是快行的利维坦,上帝必用他坚硬锐利的大刀施行刑罚(以赛亚书27:1)。”但他们对此大笑。在《揭开启示》中可以看到他们被刑罚和被刀剑灭亡的象征意义(AR52)。
584.启13:6.“他就开口亵渎神,亵渎祂的名”表示他们的说法,这些说法都是反对主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同时反对教会从圣言所拥有、用来敬拜主的一切的可耻说法。“他开口亵渎”表示所说的话,这些话都是假的;“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2节),因而“开口”表示说出它们;“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以及其它事物,如前所述(AR 571, 582节),在此表示可耻的说法,因为这个词反对“神和祂的名”;“神”表示主的神性,在启示录其它许多地方也是如此;“祂的名”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同样表示圣言,因为敬拜与圣言是一致的(AR 81节)。耶和华或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同时表示圣言,同样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8)
又:
耶稣说,我已将你的名显明与世人,我已使他们认识你的名。(约翰福音17:6, 26)
又: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作成,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作成。(约翰福音14:13, 14)
又: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2, 14)
又:
耶稣说,不信祂的人已经被定罪,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十诫的第二诫中不可亵渎或妄称的“耶和华神的名”,以及主祷文中当尊为圣的“父的名”不是指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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