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9.《协和信条》关于更正教的教义。
新教中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协和信条》:以下选段摘自那被称为“协和信条”的书册,它由参与《奥格斯堡信纲》制定的那些人所写。因为各选段将标明出处,所以我采用1756年于莱比锡出版的版本。
722.启17:3.“在灵里,天使把我带到旷野”表示他在一种属灵状态下被带到那些教会的一切都被摧毁了的人那里。“旷野”表示不再有任何真理的教会,因此在那里,教会的一切都被摧毁了(AR 546节);“在灵里”表示因神性流注而处于一种属灵状态,如前所示(AR 36节);因此,“在灵里,天使把我带到旷野”表示在一种属灵状态下被带到那些教会的一切都被摧毁了的人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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