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9.《协和信条》关于更正教的教义。
新教中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协和信条》:以下选段摘自那被称为“协和信条”的书册,它由参与《奥格斯堡信纲》制定的那些人所写。因为各选段将标明出处,所以我采用1756年于莱比锡出版的版本。
687.启16:6.“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表示这是因为当只有一个信条,即:没有律法作为的唯信使人得救,被接受时,它会败坏取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真理。“流血”在此处和前面一样(AR 684节),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从而败坏它们。“圣徒”表示教会中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因而抽象地说,表示教会的真理(AR 586节)。“先知”表示那些处于取自圣言的教义之人,因而抽象地说,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本身(AR 13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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