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9.《协和信条》关于更正教的教义。
新教中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协和信条》:以下选段摘自那被称为“协和信条”的书册,它由参与《奥格斯堡信纲》制定的那些人所写。因为各选段将标明出处,所以我采用1756年于莱比锡出版的版本。
683.启16:4.“第三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表示流注进入他们对圣言的理解。“第三位天使倒他的小瓶”和前面一样,表示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流注,此处流注进入他们中间对圣言的理解;因为“江河”表示为了教义和生活而服务于理性人,因而服务于理解力的大量真理(AR 409节);“众水的泉源”表示圣言方面的主,因而表示主的圣言,因此“众水的泉源”表示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AR 384, 40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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