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9.《协和信条》关于更正教的教义。
新教中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协和信条》:以下选段摘自那被称为“协和信条”的书册,它由参与《奥格斯堡信纲》制定的那些人所写。因为各选段将标明出处,所以我采用1756年于莱比锡出版的版本。
667.“因此,所有民族都要来在你面前敬拜”表示所有处于爱与仁之良善的人都将承认唯独主是神。“所有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与仁之良善的人;“民族”在好的意义上是指这些人(AR 483节)。“来在祂面前敬拜”表示承认主是神;由于只有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主就是这位神,所以这句话表示承认唯独主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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