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9

BE9.《协和信条》

BE9.《协和信条》关于更正教的教义。

新教中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协和信条》:以下选段摘自那被称为“协和信条”的书册,它由参与《奥格斯堡信纲》制定的那些人所写。因为各选段将标明出处,所以我采用1756年于莱比锡出版的版本。

揭秘启示录 #627

627.“就是各民族

627.“就是各民族、支派、舌头、人民”表示向所有因宗教而处于良善,因教义而处于真理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抽象地说,表示良善(AR 483节);“支派”表示宗教方面的教会(AR 349节);“舌头”表示教义(AR 282节);“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真理(AR 483节)。因此,“传给各民族、支派、舌头、人民”表示把它传给所有因宗教而处于良善,因教义而处于真理的人;因为接受这福音的,是这些人,而不是其他人。这就是这些话在灵义上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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