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9

BE9.《协和信条》

BE9.《协和信条》关于更正教的教义。

新教中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协和信条》:以下选段摘自那被称为“协和信条”的书册,它由参与《奥格斯堡信纲》制定的那些人所写。因为各选段将标明出处,所以我采用1756年于莱比锡出版的版本。

揭秘启示录 #582

582.启13:5.

582.启13:5.“又赐给他说夸大亵渎话的口”表示它教导邪恶和虚假。“说话的口”表示教义、讲道和话语或讨论(AR 452节);“说夸大亵渎话”表示教导邪恶和虚假;因为“大”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AR 656, 663, 896, 898节),“亵渎话”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因而表示虚假;至于“亵渎”在此具体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R 571节)。它之所以教导邪恶,是因为它将律法的作为,因而将应当做的事从救赎中移除了,如此行的人就处于属灵的邪恶,属灵的邪恶就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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