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9.我可以确定并完全相信:“无底坑”除了象征持“龙”之信仰者,别无他意;这信仰的孵出,来自三位上帝的观念,以及无视基督之人身的神性;该信仰被称为让人称义、更新、苏醒、成圣和得救的“唯信”;为此,我被允许考察那个无底坑,与其中的人交谈,还看到由此出来的蝗虫。我已在《揭开启示》中描述了那个大坑和深渊,是本人的亲身见证;由于亲身见证的描述可用来证明一些东西,因此从该书(AR421)中转述以下内容:那个坑,像一个炉窑口,看上去在南方,其下的洞穴向东延伸很远的距离。里面有光,但若从天上来的光被放进来,整个地狱变得黑暗,所以深坑的上方被关闭。其中有一些仿佛砖砌的拱形屋顶的房子,房子里面还分成若干小房间,每小间摆一张桌子,台上有书本纸张。每个人坐在各自的台前,这些人在世时捍卫唯信称义并得救,视義行不过是属世的道德举动,以为義的行为只不过是社会生活的行为,人们借此获得世上的回报。人若为了得救而去做这些行为,他们还诅咒这样的行为,其中有一些人极为严重,因为他们认定这些行为中包含人的动机与意愿。在这坑中的所有人在世都是博学多识者,其中还有一些形而上学者和经院派学者,比其余人更受推崇。当我被许可与其中一些人交谈时,认得其中一些人。然而,他们的命运却是如此:当他们最开始进来时,坐在最前面那一小间里。当他们通过摒弃義的行为来捍卫唯信这一信条时,就离开第一个居所,进入更靠东的小房间,就这样循环往复,直到尽头,那里的人利用圣经来捍卫这些信条。于是,他们禁不住歪曲圣经,他们的房子就消失了,见自己身处荒漠之中。在这个坑的下方还有一个深坑,那里的居民同样捍卫唯信称义并得救,不过在他们独处时,心灵深处却是否认上帝,并且内心嘲笑教会的神圣事物。在那里,除了争吵、撕裂自己的衣裳、爬上桌子、踢人、互相恶言谩骂,就不做别的。不过,不允许伤害其他人的身体,所以他们动嘴巴和挥拳头来彼此威胁。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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