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4.在马太福音中这么说:人子对左边的山羊说、离开我、因为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渴了、你们不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不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马太福音25:41-43,46)。明显看出,这里的山羊与绵羊与但以理书中的公山羊和公绵羊代表同样的人群。山羊代表当今固执于唯信称义者,可从以下事实看出:被列举出来与绵羊相关的那些義行,他们都做了;当同样的行为论到山羊时,就说他们没做到,因此他们受罚。当今固执于唯信称义者忽视行为,因为他们否认行为之中的有拯救或教会的任何东西。当義被这样除去,由義而来的好行为不再被人记起,再没有做出任何努力从十诫之法回想起它们。在宗教中有个普遍规则:任何人只要不意欲良善,并因此不行善,他就会意欲邪恶,并因此作恶;反之亦然,人只要不意欲邪恶,并因此不作恶,他就会意欲良善,并因此行善。后者是“绵羊”,前者是“山羊”。偌若所有恶人在那里被象征为“山羊”,取代他们未做的那些義行,他们所作诸恶恐怕就被明确列举出来了。
723.“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建立在被他们亵渎的圣言之上。“女人”表示天主教或巴比伦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因为下面经上说:“在她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女人”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AR 434节),在此表示天主教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它处于一种对立的情感。“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如稍后所看到的;“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圣言被完全亵渎了;因为“亵渎”(blasphemy)表示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否认和对圣言的玷污(AR 571, 582, 692, 715节),因而表示亵渎(profanation)。事实上,一个不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并歪曲圣言,哪怕不是有意的人,也的确亵渎了,只是比较轻微;但那些将主的神性人身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自己,因而否认它,利用圣言的一切来为自己获取对教会和天堂的圣物的统治,为此玷污圣言的人,就犯了严重的亵渎罪。由此明显可知,“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建立在被他们亵渎的圣言之上。“朱红色”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圣言真理。
“朱红色的兽”表示属天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圣言,这一点乍一看似乎又遥远又奇怪,甚至荒谬,因为它被称为“兽”。然而,从前面(AR 239, 405, 567节)可以看出,在灵义上,“兽”表示属世情感,它论及或被应用于圣言、教会和人。“四活物”,其中一个是狮子,一个是牛犊,第四个是鹰,就表示圣言,在以西结书也被称为“兽”(AR 239, 275, 286, 672节)。“马”,也是一个兽,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众所周知,“羔羊”表示主,“绵羊”表示教会之人,“羊群”表示教会本身。引用这些例子,是免得有人对“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感到疑惑。由于天主教的宗教或宗教说服把它的力量和尊严建立在圣言之上,所以这个女人被看到“骑在朱红色的兽上”,就像之前她被看到“坐在众水上”(启17:1)一样,“众水”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如前所述(AR 719节)。“兽”表示圣言,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中论到它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如:
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凡住在地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惊奇。(启示录17:8)
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自己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也走向灭亡。(启示录17:11)
那十角,就是十王,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启示录17:12-13)
因为神将把他们的国给那兽放在他们心里。(启示录17:17)
这些话只能论及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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