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946.启22:9.“他对我说,千万不可;因为我与你和你的弟兄众先知,并那些守这书上话语的人,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神”表示不可崇拜和祈求天上的天使,因为没有任何神性之物属于他们;但他们与那些处于新耶路撒冷的教义,并遵行其诫命的人如弟兄与弟兄般联系在一起;在与他们的交往中,唯独主要受到崇拜。这位天使在此对约翰所说的和他前面对约翰所说的(启19:10)几乎所表相同,那里有这些话:“我就俯伏在他脚前要拜他;他对我说,千万不可;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你要敬拜神。”这些话所表相同(可参看AR 818节),不同之处在于,现在经上说“我与你和你的弟兄众先知,并那些守这书上话语的人,同是作仆人的”;“弟兄众先知”表示那些处于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人,“那些守这书上话语的人”表示那些遵守并实行现在主所显明的该教义的诫命之人(参看AR 9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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