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815.“因为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表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拥有生活的良善。“细麻衣”表示真正的真理,也就是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如刚才所述(AR 814节)。“义行”表示对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来说,生活的良善(AR 668节)。“圣徒”表示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AR 173, 586节)。“义行”是指对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来说,生活的良善,这是因为没有人能被称为义,除非他照真理生活。事实上,在属世意义上,凡照着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正确生活的人都被称为“义”;但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上,只有照着神性律法正确生活的人才被称为“义”,神性律法就是来自圣言的真理。人若以为自己是义人,因而处于生活的良善,却没有他当照之生活的真理,就大大受骗了;因为人若不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就不能被改造和重生,从而变得良善。由此明显可知,“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表示那些属于主教会的人通过来自圣言的真理而拥有生活的良善。这从天上的天使们身上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越处于真理和照之的生活,他们所穿的衣服看起来就越明亮;原因在于,他们享有更明亮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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