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787.“都远远地站着,看见烧她的烟,就喊着说,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表示他们在一种遥远状态下对这种宗教说服的诅咒或定罪感到悲哀,他们原以为它比世上的一切宗教都优越。他们“都远远地站着”表示当他们还处于远离诅咒的状态,但仍处于对惩罚的恐惧时(AR 769, 783节)。他们“喊着”表示他们的悲哀。“烧她的烟”表示因对圣言的玷污和亵渎导致的定罪或诅咒(AR 766, 767节)。他们“说,有何城能比这大城呢”表示他们原以为这种宗教说服比世上的一切宗教都优越。“大城”表示这种宗教说服,如前面频繁所述。众所周知,他们以为这种宗教说服比世上的一切宗教都优越,它是母亲、王后和主母;而且法政牧师和修道士不断灌输这一点,好叫他们如此相信;那些留心的人也知道,他们这样做是出于统治和获利的火。然而,由于他们统治的权威,他们不能从它的一切外在中退出,但仍能从它的内在中退出,因为一切自由都已经留给、现在仍留给人的意愿和理解力,因而留给他的情感和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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