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73.马太福音第24章,马可福音第13章,路加福音第21章出现过的类似话语,都不是描述耶路撒冷及其圣殿被毁,而是依次序描述基督徒教会中连续变化的状态,直至末期,走向终结(将在解读这些章节的著述中陈述详情)。同时,还可从福音书以下话语中显明:那时、人子的兆头要显在天上、地上的万族都要哀哭、他们要看见人子、有能力、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他要差遣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他的选民、从天这边到天那边、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0,31,马可福音13:26,27,路加福音21:27)。要知道,在耶路撒冷被毁时未见也未听说这些事,而当相信,这些事乃是发生在最后审判之日。同样,我们在启示录读到类似的话语,从头到尾只涉及教会的末期状态,我们读到:看哪、(耶稣基督)驾云降临、地上的万族都要因他哀哭(启示录1:7)。这些话的解读可参阅《揭开启示》(AR24-28);还可参阅“地上万族”和他们的“哀哭”的解读(AR27,348,349)。
506.“又不许把他们的尸首放在坟墓里”表示他们已经把它们定罪,并将继续把它们定罪,或已经诅咒它们,并将继续诅咒它们。“尸首”在此表示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如前所述(AR 505节等);“不许把尸首放在坟墓里”表示弃绝它们,如被定罪或诅咒的一样。所表示的是这一点,因为“放在坟墓里”或“埋葬”表示复活和生命的延续,那时,从地上所取的物质材料,因而那些尘世的,由此而不洁的东西都归于大地;因此,“不放在坟墓里”或“不埋葬”表示继续留在尘世和不洁之物中,因此被弃绝,如被定罪或诅咒的一样。正因如此,在以色列人中间的教会(该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有这样一个条例:那些被视为受了诅咒或被定罪的人要被赶出去,不得埋葬,这一点从这些话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论到他们如此说,他们必死于极重的死症,无人哀哭,不得埋葬;必在地面上像粪土;他们的尸首必给天上的飞鸟和地上的走兽作食物。(耶利米书16:3-4)
又:
说假预言的先知必被扔在耶路撒冷的街道上,无人埋葬。(耶利米书14:16)
又:
到那日,人必将犹大王的骸骨和他首领的骸骨、祭司的骸骨、先知的骸骨,并耶路撒冷居民的骸骨从坟墓中取出来;它们必不再被收殓,不再埋葬,必在地面上成为粪土。(耶利米书8:1-2)
列王纪:
田里的狗吞吃耶洗别,无人埋葬。(列王纪下9:10)
以赛亚书:
你被抛弃在你的坟墓之外,好像可憎的枝子;又像脚下被践踏的尸首一样。(以赛亚书14:19, 20)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耶利米书25:32-33; 22:19; 7:32-33; 19:11-12; 列王纪下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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