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789.“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因一时之间,他们就被摧毁了”表示因此,通过这种宗教说服的圣物,所有人,只要愿意买,都获得了赦免,因为他们获得了属灵和永恒的财富,而不是世俗和短暂的财富,现在没有人买了。“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表示用这种宗教说服的圣物来安抚神,或以为用世俗和短暂的货物或财富,他们会换来属灵和永恒的货物或财富;也就是说,用金、银、宝石、珍珠、紫色料和(启18:12, 13)所列举的其它东西,他们会换来死后的祝福和幸福。“奢侈”是指这些事物,他们声称,他们因那城的“奢侈”而成了富足。众所周知,他们也是这样说的。“一时之间,他们就被摧毁了”表示由于这种宗教说服的毁灭,今后没有人会买他们的圣物。由此明显可知,这些话表示上述事物。奢侈或昂贵的东西表示教会的圣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申命记: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得日头出产的宝物,月月所产出的宝物,永恒山岭的宝物,得地的宝物。(申命记33:13-16)
耶利米书:
以法莲是我的宝贝儿子吗?是可喜悦的孩子吗?(耶利米书31:20)
“以法莲”是指对圣言的理解。耶利米哀歌:
锡安的众子比精金还宝贵。(耶利米哀歌4:2)
“锡安的众子”是指教会的真理。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3:12; 43:4; 诗篇36:7; 45:9; 49:8; 72:14; 116:15)。正因如此,经上说,那城中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奢侈而成了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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