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6.预定论也是当今教会信仰的产物,因为它源于对直接凭怜悯就可瞬时得救的相信,以及人在属灵之事上的全然无能为力和没有自由意志的信条(关于这方面更多信息,请参见下文n68,69)。预定论从这些信条跟随而出,如前文所述,就像一条飞行的火蛇生出另一条,或者一只蜘蛛孕育出另一只。预定论还从以下错误观念得出:在皈依宗教之举动上,人就像一根木桩那样毫无生机,事后他都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是一根因恩典而活着的木桩。因为,据说上帝在他乐意的时间和地点(因而由得上帝高兴)通过听道将信赐给人(n.11a);此外,拣选只不过是上帝的恩典,与人这方面的行动无关,无论这种活动来自属世的能力还是来自恩典(协和信条,p821,附录p182)。跟随信并由此作为信之证据的行为,当思想这些行为时,反映在心智上的貌似它们是肉体的作为,而运行它们的灵并未显明它们的起源,而是使它们像信一样成为恩典、因而出于上帝乐意所产生的效果。
【2】由上可知,预定论的教条很明显是从当今教会之信的而来,就像树苗从它的根发出,我可以说,这是该教会之信几乎不可避免的结果。这个教条首先由一些预定论者提出的,然后由高德加(Godoschalk),再由加尔文和他的追随者逐渐形成,最后在多特会议上坚定地并被确认,从那时起,它就被和堕落前预定和堕落后预定论者(SupraandInfraLapsarians)作为的帕拉迪姆神像(希腊智慧女神帕拉斯的神像),或者或者更确切地说,作为帕拉斯盾牌上的戈耳工(Gorgon)和梅丢萨(Medusa)两个蛇发女怪迎入他们的教会。
【3】照着预定论,有一些人注定要遭受诅咒,还有什么观念比这个更可憎,还有什么比这更残暴的概念可以施加于所信的上帝呢?因为对上帝有以下想法极其恐怖:作为爱本身和慈悲本身的主,愿意让许多人为地狱而生出,或者说无数人生下来就注定走向灭亡,也就是,注定成为魔鬼和撒旦;并且,出于他无限的神性智慧,他并未也不会为那些生活良善并承认上帝的人有所预备,借以逃脱永火与折磨。然而事实上,主是所有人的创造者和拯救者,他独自引领每个人,不愿一人灭亡。那么,还有什么比以下想法更骇人呢——在主引领和照管下的众多民族和百姓,被预定作为猎物交给魔鬼来满足它贪得无厌的欲望??然而,这真的是当今教会之信的产物;不过新教会之信避之如怪物。
920.启21:24.“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表示所有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都将在那里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列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以及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AR 483节),在此表示那些处于生活的良善,并相信主的人,因为经上说:“得救的列族。”“在光里行走”表示照神性真理生活,并在自己里面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从内心看到这些真理,因为属灵视觉的对象属于内在的理解力,是属灵真理,属灵真理被那些处于这种理解力的人看到,就像属世物体被眼睛看到一样。“光”在此表示凭与他们同在的来自主的内在光照而对神性真理的感知(AR 796节),“行走”表示生活(AR 167节)。由此明显可知,“在新耶路撒冷的光里行走”表示凭内在光照而感知并看到神性真理,以及照之生活。
但我们必须说明这一点,因为人们不知道此处“列族”是指谁,本节接着提到的“列王”又是指谁。“列族”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列王”表示那些凭来自主的属灵良善而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如在下一节所看到的。所有处于来自主的属天良善的人,都拥有铭刻在自己生命中的神性真理;因此,他们“行走”,也就是说,照着它们公正地生活,同样在自己里面从内心看到它们,就像眼睛看到物体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记载(参看AR 120-123节)。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天良善,即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国度的良善被称为属灵良善,是智慧的良善,这种良善本质上是真理;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AR 647, 725, 854节)。
教会也一样;教会中那些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这些诫命是神性律法的人是属天的,就像一个公民照着公义的诫命生活,因为它们是民法一样。但他们之间的不同之处在于,只要前者从内心将民法,即公义的法律当成神性律法,他就能凭照诫命或法律生活而成为天堂的公民。此处“列族”所表示的那些人,即如前所述,神性真理被铭刻在里面的人,就是耶利米书中这段经文所指的那些人: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中间,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必不再各人教导自己的同伴,各人教导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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