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5

BE65.简要分析:

BE65.简要分析:除了直接怜悯而瞬时得救之外,今时所信的救恩再没有别的了,可由此明显看出:唯独信——仅凭嘴上说出,同时在气息上表现出的保证——而不伴随義,嘴上的信就变得真实,气息上的保证就变成发自内心之信,这被认为是完成拯救的全部工作。因为,如果取消了通过由人自己践行義举所实现的合作,那么所谓“信自身流入”的自发性合作就成为被动之举,这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空话。这样的话,除了这些张口即来的直接呼求——上帝啊,求你拯救我们!因着你儿子受难,他以自己的宝血将我从罪孽中洁净了,因而在你的宝座前,将我们表现为纯洁,正义和神圣——还需要其它什么吗?据说,如果这些话没有更早说出,即便在死前最后一刻的这么做也可以作为称义的种子。然而,直接凭怜悯就可瞬时得救如今是教会中一条飞行的火蛇,宗教因它而废止,并引入虚假的安全感,还将罚入地狱归咎于主(详情可参阅1764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圣治》一书第340节)。

揭秘启示录 #921

921.“地上的列王

921.“地上的列王要将自己的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表示所有处于源于属灵良善的智慧之真理的人都将在那里称谢主,并将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归给祂。“地上的列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之人(AR 20, 854节),故在此表示那些处于源于属灵之爱的良善的智慧之真理的人,因为经上先提到“列族”,“列族”表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前一节论述了他们。“将荣耀和尊贵带给那城”,或带给新耶路撒冷,表示称谢主,并将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一切良善都归给祂。这就是“将荣耀和尊贵带给”所表示的(可参看AR 249, 629, 693节),因为“荣耀”论及神性真理,“尊贵”论及神性良善,论及主(AR 249节)。“列族”和“列王”与前面(AR 483节)提到的“民族和人民”所表相同,“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也是如此。因此,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经上提到“列族(或民族)和列王(或君王)”,经上也提到“民族(或列族)和人民(或百姓)”,如以下经文中;诗篇:
众王都要向祂下拜,所有民族都要服侍祂。(诗篇72:11)
以赛亚书:
你必吃列族的奶,又吮列王的乳房。(以赛亚书60:16)
耶利米书:
因为有许多民族和大君王必使他们服侍。(耶利米书25:14)
诗篇:
在你右手边的主,当祂发怒的日子,必痛击列王,祂要在列族中审判。(诗篇110:5, 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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