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5

BE65.简要分析:

BE65.简要分析:除了直接怜悯而瞬时得救之外,今时所信的救恩再没有别的了,可由此明显看出:唯独信——仅凭嘴上说出,同时在气息上表现出的保证——而不伴随義,嘴上的信就变得真实,气息上的保证就变成发自内心之信,这被认为是完成拯救的全部工作。因为,如果取消了通过由人自己践行義举所实现的合作,那么所谓“信自身流入”的自发性合作就成为被动之举,这不过是毫无意义的空话。这样的话,除了这些张口即来的直接呼求——上帝啊,求你拯救我们!因着你儿子受难,他以自己的宝血将我从罪孽中洁净了,因而在你的宝座前,将我们表现为纯洁,正义和神圣——还需要其它什么吗?据说,如果这些话没有更早说出,即便在死前最后一刻的这么做也可以作为称义的种子。然而,直接凭怜悯就可瞬时得救如今是教会中一条飞行的火蛇,宗教因它而废止,并引入虚假的安全感,还将罚入地狱归咎于主(详情可参阅1764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圣治》一书第340节)。

揭秘启示录 #792

792.启18:22

792.启18:22.“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表示对他们来说,不会有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也不会有对属天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声音”是指音调,每种音调或声音都对应于属于爱的某种情感,因为它源于爱。正因如此,竖琴、音乐和笛子的音调或声音因对应关系而表示情感。但情感分为两种,即属灵的和属天的;属灵情感是智慧的情感,属天情感是爱的情感。它们彼此不同,就像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一样,如前面数次所说明的。因此,有些乐器的声音或音调与属灵情感有关,有些乐器的声音或音调与属天情感有关。弹竖琴者和作乐者的声音或音调与属灵情感有关,吹笛者和吹号者的声音或音调与属天情感有关。因为声音离散的乐器,如弦乐器,属于属灵情感类;而声音连续的乐器,如管乐器,属于属天情感类。因此,“弹竖琴者和作乐者”的声音或音调表示对属灵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而“吹笛者和吹号者”的声音或音调表示对属天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竖琴的音调或声音因对应关系而表示出于对属灵真理的情感的称谢(可参看AR 276, 661节)。
此处的意思是说,那些处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的邪恶和虚假的人没有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也没有对属天真理和良善的任何情感,因为经上说:“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你中间决不能再听见。”他们之所以没有这些情感,是因为他们没有来自圣言的任何真理,故对他们来说,这些情感无法被赐予;他们没有任何真理,所以也没有任何良善。良善只被赐予那些渴望真理的人;但除了那些转向主的人外,没有人会出于属灵的情感渴望真理;这些人死后会照着他们的渴望而被天使们教导,并接受真理。他们在听弥撒,在其它祈祷行为中时所处的外在情感,因没有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所以是纯属世、感官和肉体的;由于他们是这样,又没有来自主的内在,所以就难怪他们在幽暗和盲目中被带入对活人和死人的敬拜中,并向被称为普鲁托的鬼魔献祭,以为他们的灵魂赎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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