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3.将人的属性归于上帝的原因在于一切属灵的悟性和启发唯独来自主。因为主是道或神性之理,是照亮所有人的真光(约翰福音1:9);他还说他作为光来到这世上,凡信他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这种光随着由此产生的悟性流入那些承认主为天地之上帝并单单仰望他的人;它不会流入那些接受三位上帝之观念的人,就像从基督徒教会开始被建立以来的情形。如此观念纯粹属世,除了属世之光外,不会被其它光接受;如此观念无法被打开以允许和接受属灵之光。这就是为什么人们在上帝身上看不到属世以外性质的原因。此外,如果他们看到这些属于人的性质与神圣本质有多么不协调,并且倘若将它们从有关称义的条款中删除,那么在为新教会指定的时日之前——届时将会发生真理的充满和复原——他们就已经完全背离那个从一开始就建立在三位上帝敬拜这一基础上的宗教了。
781.“马、车、人们的灵魂和身体”表示所有这些事物都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以及圣言字义的良善和真理,而他们没有这些东西,因为他们通过利用其中违反其真正意义的事物来统治天堂和世界而歪曲和玷污了圣言。经上在所有格的情况下说到这些事物,因为它们属于之前的事物。“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可参看AR 298节)。“车”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AR 437节);因此,“马车”所表相同。“人们的身体和灵魂”表示圣言字义的良善和真理,这是因为它们与圣餐中的“身体和血”表示相同的事物。在圣餐中,“身体”表示主的神性良善,“血”表示主的神性真理;它们因表示这些,故也表示圣言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为主就是圣言。但此处经上说的是“灵魂”,而不是“血”。原因在于,灵魂同样表示真理(参看AR 681节);还因为在圣言中,“血”被称为“灵魂”(创世记9:4, 5; 利未记17:12-14; 申命记12:23-25)。“人们的灵魂”(以西结书27:13),以及“人的种”(但以理书2:43)所表相同。
在以赛亚书,“马”和“车”表示相同的事物:
他们必将你们一切的弟兄或骑马,或坐车,坐轿,骑骡子,骑独峰驼,到我的圣山耶路撒冷。(以赛亚书66:20)
这些话论及主的新教会,也就是耶路撒冷,涉及其中那些处于对圣言的理解和由此而来的教义,即“马”、“车”和“轿或马车”的人。由于那些属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的人通过利用圣言来统治天堂和世界而歪曲并玷污圣言,所以它表示他们没有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因而在他们的教义中也没有它们。对此,耶利米书上说:
巴别王吞灭我,令我烦乱,使我成为空虚的器皿,他像鲸鱼将我吞下,用我的美味充满他的肚腹。(耶利米书51:34, 35)
又:
有剑临到巴别的马匹,她的车辆和宝物,它们就被抢夺;有干旱临到她的众水,它们就干涸;因为这是雕刻偶像之地,他们以可怕之物为荣耀。(耶利米书50:37,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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