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1

BE61.简要分析:

BE61.简要分析:谁不知道上帝是慈悲和宽容本身,因为他是爱本身,是善本身,而这些是他的存有或本质?慈悲本身或善本身能向一个人发怒,成为他的敌人,转身远离他,还决意使他受咒诅,还保持着同样的神性本质或者仍然是上帝,谁看不出这是自相矛盾的说法呢?这类行为几乎不能归于一个正直的人,只能归于恶人;不能归于天上的使者,只能归给地狱的使者;因此将它们归于上帝是极其恶毒的。然而,从早期直至今时,诸多教父、信经和教会的宣告都证明这类行为被归于上帝。还有,从已确定的原则推至派生的事物,或者说从原因到结果,就好像从一个头延伸身体各部分,一些必然的推论接踵而来;例如,他希望得到和解,并因着对儿子的爱和他儿子的中保来和解;需要通过看到儿子的受难而得安慰,从而重归于怜悯;他将他儿子的公义归算给不义之人,这些人仅凭信就可以得到;他因此使他们从敌人变成朋友,从愤怒之子变成恩典之子;这些也不过是世人的观念而已,在本书最后的分析中将可以看到。

揭秘启示录 #953

953.启22:16

953.启22:16.“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表示主在整个基督教界面前证明:唯独主显明本书所描述的事物或异象,以及现在所打开的事物,这是真的。主在此之所以自称“耶稣”,是因为在基督教界,所有人都知道,曾在世上的主亲自显明了本书所描述的事物,以及现在所打开的事物。“差遣使者证明”表示来自主的证明,即证明这是真的。诚然,是一位使者或天使证明了它,然而,他不是凭自己,而是从主那里来证明的,这一点从这些话很清楚地看出来:“证明这些事的说,的确,我快要来了”(启22:20);这句话之所以是指证明这是真的,是因为“证明或见证”论及真理,真理为自己作见证,主就是真理(AR 6, 16, 490节)。“证明或见证”不仅表示证明这是真的,即:主向约翰显明本书所描述的事物,还表示祂现在已经显明其中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都表示什么;“证明”尤其是指这一点,因为经上说“祂在众教会将这些事证明”,也就是说,包含在约翰所看到并描述的事物中的含义或事物都是真的,因为“证明或见证”论及真理,如前所述。“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表示在整个基督教界面前,因为此处所指的是那里的众教会。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