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揭秘启示录 #959

959.为叫人们可以

959.为叫人们可以知道,这些话或这个警告不适用于一个从诸如字义上所写的这本书的话中删去什么的人,而是适用于一个从在其灵义里面的教义真理中删去什么的人,让我来解释一下原因:主所口授的圣言经过祂属天国度的众天堂,和祂属灵国度的众天堂,从而通过写下它的那个人而来到他这里;因此,圣言在其最初起源上是纯粹的神性。这圣言在经过主的属天国度的众天堂时,是神性属天的,在经过主的属灵国度的众天堂时,是神性属灵的,当来到人这里时,就变成了神性属世的。正因如此,圣言的属世意义本身就包含属灵意义,即灵义,属灵意义又包含属天意义,而属灵和属天意义都包含纯粹的神性意义,纯粹的神性意义并没有向任何人,甚至没有向任何天使显现。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看到,在天堂,不可从《启示录》里所写的任何话中“加添或删去”什么,是指不可从关于主和对主之信的教义真理中加添或删去什么。因为字义正是来源于这层意义,包括关于遵行主诫命的生活的真理,如前所述。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