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4.简要分析:教会的领袖们坚持理性应当屈从于信仰;他们甚至声称,对未知之信(其实是盲目或盲从的)才是正确的信仰。这是第一个似是而非的东西。因为信属于理,理属于信;为了使理可以属于信,它必须在自身的光中并在那光中被看见;要不然,错谬的东西也能被信。从这种信仰引发出似是而非的东西有很多,列举如下:父上帝在万世之前生了圣子,圣灵从两者发出,三者之中的每一个自身都是一位并且是上帝;主无论灵魂还是身体都是从母亲而来;创造了宇宙的这三位(因而是三位上帝)当中的一位为了使人类与父和好并借此拯救人类降世并呈现为人;因恩典而获得此信并认同这些似是而非内容的那些人通过将他的公义归算、运用并转移给他们自己而得救;在初次接受此信时,人就像个雕像、木桩或石头一样,这样的信仅需通过听道而流入;唯独信是得救的途径,无需律法的行为,并且它与義(charity)没什么关系;在没有事先悔改的情况下,这样的信能引起罪得赦免;一个不思悔改之人单凭罪得赦免便可称义、重生和成圣;后来的義,好行为和革新自然而然跟随而来。此外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东西,都从基于三位上帝观念的教义大量涌出,如同从不正当关系的床榻非法所生的私生子女。
610.“他的数字是六百六十六”表示这种品质,即: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他们歪曲了。“兽的数字”表示在神职人员当中,来自圣言的对教义和信仰的确认的品质(AR 608, 609节);“六百六十六”表示一切良善之真理,这个数字因论及圣言而表示圣言中的一切良善之真理,在此表示被歪曲的良善之真理,因为这是“兽的数字”。具有这种含义的原因是,“六”与“三”乘以“二”所表相同;“三”表示完全和所有或一切,论及真理(AR 505节),“二”表示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六”因由这两个数字相乘构成,所以表示圣言中的一切良善之真理,在此表示被歪曲的良善之真理;他们也的确歪曲了它(可参看AR 566节)。经上说“六百六十六”这个数字,是因为该数字有重复三次的六,把它重复三次会使它变得完整;而“六”乘一百得“六百”,乘十得“六十”改变不了什么(可参看AR 348节)。
“六”表示完全和一切或所有,并用在论述良善之真理的地方,这一点可从圣言中出现这个数字的经文明显看出来;但该数字的含义只向那些看到它在灵义上所论述的事物,或包含在灵义中的事物之人清楚显明,如主说:
落在好土里的种子结出果实,有三十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一百倍的。(马可福音4:8, 20; 马太福音13:8, 23)
马太福音:
有个家主约在第三个时辰和第六个时辰出去雇人进他的葡萄园。(马太福音20:3, 5)
利未记:
在帐幕里的桌子上把饼摆列两行,每行六个。(利未记24:6)
约翰福音:
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水缸摆在那里。(约翰福音2:6)
民数记:
有六座避难或庇护的城。(民数记35:6, 7; 申命记19:1-9)
以西结书:
天使用来测量新殿和新城所有部分的丈量的芦苇竿长六肘。(以西结书40:5)
又:
先知要按分量喝水,喝一欣的第六部分。(以西结书4:11)
又:
他们要取一贺梅珥小麦一伊法的第六部分作为供物。(以西结书45:13)
由于“六”表示完全,所以“要取第六部分”这话出现了,以此在灵义上表示完整和全部;如以西结书:
他们要献一贺梅珥小麦一伊法的第六部分。(以西结书45:13)
经上论到歌革说:
我要使你转过来,留下你的第六部分。(以西结书39:2)
这句话表示对歌革来说,圣言中的一切良善之真理都被彻底摧毁了;至于“歌革”是指谁,可参看下文(AR 8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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