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2

BE52.简要分析:

BE52.简要分析:通过经历来说明这一点。如今,根据宗教原则,按照十诫的戒律和主的其他戒律生活的人数有多少?如今有多少人愿意直视自己的邪恶,进行真正的悔改,从而进行生活中的敬拜呢?或者说,在那些表现虔诚的人当中,除了口头和言语上承认自己是罪人,并照着教会的教导向父上帝祷告,因圣子为他们的罪在十字架上受难,除去了他们的诅咒,并以他的宝血为他们赎罪,圣父出于怜悯而慈悲地宽恕他们的过犯,以至于他们在他的审判台前站得住脚,除此以外,作了其它任何悔改吗?谁看不出这种敬拜只是出于肺而非发自内心,也就是说,是外在的敬拜,不是内在的?因为在这样的敬拜中,一个人祈求罪得宽恕,却不知道自己身上有什么罪孽;如果他理应知道的话,他会加以偏袒和放纵,或者以一种想当然的被洁净和宣告无罪的信念将它包起来,自己这一方没任何行动。这可以比作一个仆人,满脸煤烟衣衫脏乱来见主人,大声说:“主人,主洁净我。”他的主人难道不会对他说:“你这个愚蠢的仆人,你在说什么?瞧,那里有水,肥皂和毛巾。你没有手,不能用它们吗?赶快自己洗干净!”同样,主上帝难道不会说:“从我这可得到洁净的工具,你还可以从我得着意志和能力。因此,利用我的这些恩赐和你自己的才能吧,你就能洁净。”还可通过另一个例子来说明。假设应该在家中和教堂中祈祷一千次,以求父上帝为他儿子的缘故使你免受魔鬼的侵害,但你并没有同时出于选择的自由——主一直保持我们有这样的自由——远离邪恶,因而远离魔鬼,在这种情况下,即使主派遣的一个营的天使也保护不了你;因为主不能行事违背他自己的神性规则,他的规则是:一个人应该自我省察,发现他的恶,抵制这些恶;人好像出于自己那样去做,尽管它们出于主。事实上,这些在今时并没有成为福音;然而,它理应是福音;因为福音就是我们被主拯救。至于口头上的敬拜只有与生命相一致时才会被主接受,是因为人在上帝和他的众天使面前的言语乃是出于他对爱和信的喜爱之情而发声,而一个人里面的爱与信与他的生活是一致的。如果对上帝的爱和对他的信在你的生活中,你说话的声音就像鸽子。如果生活中充满了我欲和自负,那么说话的声音就像猫头鹰,不过你还是可以尝试模仿斑鸠的声音。属灵品质在声音之中,会影响发声。

揭秘启示录 #802

802.前面说,对圣

802.前面说,对圣言的一切真理、因而对教会的一切圣物的玷污和亵渎都来自“巴比伦城”所指的宗教说服;前面也多次说到,这种宗教说服不仅玷污了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还亵渎了它们;因此,在圣言中,“巴别”表示对神圣之物的亵渎。现在要说一说这种亵渎过去是如何发生的,现在又是如何发生的。前面说到,出于自我之爱而对统治教会圣物、统治天堂,从而统治主的一切神性事物的爱,就是魔鬼(AR 796, 797节)。由于作为目的的这种统治占据了那些创立这种宗教说服之人的心智,所以他们不能不亵渎圣言和教会的圣物。假如这爱,即魔鬼,从内在占据某人的心智,如一切主导爱所行的那样;那么将某个神性真理从外在摆在它眼前,它岂不会将其撕成碎片,扔在地上,踩上几脚,并召唤与它自己一致的虚假来取代它吗?
对占有世界上的一切事物的爱就是撒但,并且对那种由于这一种爱而陷入另一种爱的人来说,魔鬼与撒但行如一体,就好像通过盟约被绑在了一起。由此可以推断出,为何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亵渎。例如:将这一神性真理摆在这爱,也就是魔鬼面眼前,即:唯独神要受到敬拜和崇拜,而不是任何人;因此,代牧是一种发明和虚构,应当被弃绝;以及这个真理:召唤死人、在他们的像前跪拜、亲吻他们和他们的骨头,是一种简单而肮脏的偶像崇拜,也应当被弃绝。这爱,即魔鬼,岂不会激烈而愤怒地弃绝这两个真理,猛烈抨击它们,并把它们撕成碎片吗?
但如果有人对这爱,即魔鬼说,打开和关闭天堂,或释放和捆绑,因而赦罪(这与改造和重生是一回事),从而救赎和拯救一个人,是纯粹的神性;人若将任何神性之物归于自己,就不能不犯亵渎罪;彼得没有将它归于自己,因此也没有行使过任何这样的权柄;此外,使徒继任是这爱所捏造的东西,就像圣灵从一个人转移到另一个人那里一样;听到这些话,这爱,即魔鬼,岂不会用诅咒来攻击说这些话的人,并在怒火中命令将他交给审问者,并把他打入死牢吗?如果有人接着问,主的神性权柄怎能转移到你身上?主的神性怎能与祂的灵魂和身体分离?按照你的信仰,这岂不是不可能?父神怎能将祂的神性权柄赋予圣子,除非赋予祂的神性,也就是容器?这神性权柄又怎能转录到一个人里面,以至于成为他的?此外还有其它类似的话。听到这些话,这爱,即魔鬼,岂不会哑口无言,内心怒不可遏,咬牙切齿,大喊:“把他带走!钉他十字架,钉他十字架!你们都去吧,去看看这个大异端,寻些乐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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