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672.启15:7.“四活物中有一个把七个金瓶给了那七位天使”表示取自圣言字义、用来揭露教会的邪恶和虚假的真理和良善。“四活物”,也就是基路伯,表示终端中的圣言,和保护,免得圣言的真正真理和良善遭到侵犯(可参看AR 239节);由于圣言的内在真理和良善由圣言的字义来保护,所以“四活物中的一个”表示圣言的字义。“七瓶”和“七灾”所表相同,因为小瓶是盛东西的器皿;在圣言中,盛东西的器皿和所盛的东西所表相同;如“杯”和“酒”所表相同,“盘”和“食物”所表相同。“杯”、“酒杯”、“小瓶”、“盘”与它们所盛的东西表示相同的事物,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可以看出来。前面已经说明,“七位天使”表示什么。“把小瓶给他们”,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真理和良善进入教会的流注,以便教会的邪恶和虚假可以被揭露出来;裸露的良善和真理无法流入,因为这些不被接受;但披上衣服的真理,就是诸如在圣言字义中的那种,能被接受。此处,主总是从至内层通过终端,或在完全中运作。这就是“把小瓶给了天使们”的原因,以此表示包含真理和良善,就是诸如构成或属于圣言字义的那种真理和良善,虚假和邪恶通过它们被发现。圣言的字义是一个容器或盛纳的器皿,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36, 37-49节)。
“小瓶”、“盘”、“杯”、“酒杯”、“瓶子”表示包含在它们里面的东西,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耶和华说,你从我手中接这杯烈怒的酒,使所有民族都喝;他们若不肯接这杯,你就说,你们一定要喝。(耶利米书25:15, 16, 28)
又:
巴比伦是耶和华手中的金杯,使全地沉醉。(耶利米书51:7)
以西结书:
我必将你姐姐的杯交在你手中;你必酩酊大醉,满有愁苦,满了毁灭的杯,就是你姐姐撒玛利亚的杯。(以西结书23:31-34)
哈巴谷书:
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好叫你的荣耀上有呕吐物。(哈巴谷书2:16)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啊,这杯也必传到你那里;你必喝醉,以致露体。(耶利米哀歌4:21)
诗篇:
耶和华必使暴风如雨般降与恶人;作他们杯中的份。(诗篇11:6)
又: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的一切恶人都必喝。(诗篇75:8)
启示录:
拜兽的人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在神愤怒的杯中与纯一不杂的酒掺杂。(启示录14:10)
以赛亚书:
耶路撒冷啊,醒来,起来,你从耶和华手中喝了祂烈怒的杯;你喝了战栗之杯中的残渣。(以赛亚书51:17)
启示录:
那女人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启示录17:4)
又:
她的作为加倍地报应她;用她调酒的杯加倍调给她。(启示录18:6)
撒迦利亚书:
我必使耶路撒冷向众民成为颤抖的杯。(撒迦利亚书12:2)
马太福音:
你这瞎眼的法利赛人,先洗净杯子的里面,好叫外面也干净了。(马太福音23:25-26; 路加福音11:39)
又:
耶稣对西庇太的两个儿子说,我将要喝的杯,你们能喝吗?(马太福音20:22, 23; 马可福音10:38, 39)
约翰福音:
耶稣就对彼得说,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约翰福音18:11)
马太福音:
耶稣在客西马尼园说,倘若可能,就叫这杯离开我吧。(马太福音26:39, 42, 44)
又:
耶稣拿起杯来说,你们都喝它;这是我立新约的血。(马太福音26:27-28; 马可福音14:23-24; 路加福音22:17)
诗篇:
耶和华是我的杯,你持守我的阄分。(诗篇16:5)
又:
你在我面前摆设筵席,我的杯必满溢。(诗篇23:5)
又:
我拿什么报答耶和华?我要举起救恩的杯。(诗篇116:12, 13)
耶利米书:
喝安慰的杯。(耶利米书16:7)
“酒杯”、“杯”也与“小瓶”、“瓶子”所表相同(马太福音9:17; 路加福音5:37, 38; 耶利米书13:12; 48:12; 哈巴谷书2:15)。盛香的“小瓶”、“香炉”、“香盒或香具”与“香或香祭”所表相同;总的来说,各种器皿和它们里面的东西所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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