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624.启14:5.“在他们口中找不出诡诈”表示他们不会出于狡猾和意图说话,并说服人们相信虚假和邪恶。“口”表示言语、讲道和教义(AR 452节),“诡诈”表示通过虚假说服人相信邪恶,尤其出于狡猾和意图来说服;因为出于狡猾或诡诈说服人相信某种东西的人,也出于意图来说服;事实上,狡猾或诡诈为自己打算某事,隐藏自己的目的,当得到机会时就做这事。在圣言中,“谎言”表示虚假和假话;“诡诈”(deceit,或欺诈、诡计)表示出于意图的这两者;如以下经文;约翰福音:
耶稣指着拿但业说,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里面没有诡诈。(约翰福音1:47)
西番雅书: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说谎言,口中也找不到诡诈的舌头。(西番雅书3:13)
以赛亚书:
祂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以赛亚书53:9)
弥迦书:
富人充满了强暴,居民也说谎言,他们口中的舌头是诡诈的。(弥迦书6:12)
诗篇:
说谎言的,你必毁灭,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又:
耶和华啊,求你救我的灵魂脱离说谎的嘴唇和诡诈的舌头。(诗篇120:2, 3)
耶利米书:
他们教舌头学习说谎,你的住处在诡诈中间;他们因行诡诈,不肯认识我。(耶利米书9:5, 6)
何西阿书:
以法莲用谎话、以色列家用诡诈围绕我。(何西阿书11:12)
出埃及记:
人若蓄意用诡计杀了他的同伴,你要从我的祭坛那里把他捉去,他必死。(出埃及记21:14)
耶利米书:
怀着诡诈做耶和华的工作的,必受咒诅。(耶利米书48:1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耶利米书5:26-27; 8:5; 14:14; 23:26; 何西阿书7:16; 西番雅书1:9; 诗篇17:1; 24:4; 35:20, 21; 36:3; 50:19; 52:2, 4; 72:14; 109:2; 119:118; 约伯记13:7; 27:4)。在圣言中,“毒蛇”,如“鳄鱼”和“蝰蛇”,表示诡诈的人,它们的“毒液”表示诡诈。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