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

BE5.关于信仰、爱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揭秘启示录 #598

598.启13:13

598.启13:13.“他行大迹象”表示见证他们教导的东西是真的,尽管它们是假的。“迹象”表示见证事情是真的,因为以前,所行的迹象是为真理作见证的。但迹象和神迹停止后,它们的含义仍然保留,这是对真理的见证。但此处“迹象”表示来自那兽或假先知的见证,证明他的虚假是真理,因为虚假被确认后,只会看似真理。“迹象”(signs,或译为兆头,预兆,征兆,记号等)表示见证某事是真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马太福音:
在时代的完结,必有假基督和假先知要起来,显大迹象和奇事,如果可能,他们连选民也迷惑了。(马太福音24:24; 马可福音13:22)
路加福音:
将来有从天上来的可怕迹象;在日月星辰上必有迹象,海和咆哮的海浪。(路加福音21:11, 25)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虚谎的预兆失效,使占卜的癫狂,使智慧人退后,使他们的知识或科学变为愚拙。(以赛亚书44:25)
耶利米书:
你们不要学习列族的道路,也不要因天上的征兆而惊惶。(耶利米书10:2)
启示录:
他们是鬼魔的灵,施行迹象,召集他们去赴那大日的争战。(启示录16:14)
又:
那兽被擒拿,那在他面前曾行迹象、迷惑人的假先知,也与他同被擒拿。(启示录19:20)
“迹象”(signs,或译为兆头,预兆,征兆,记号等)表示见证某事是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门徒对耶稣说,你行什么迹象,让我们相信你呢?你到底要做什么呢?(约翰福音6:30-33)
犹太人、文士和法利赛人从主那里求迹象,好叫他们知道祂是基督(马太福音12:38-40; 16:1-4; 马可福音8:11, 12; 路加福音11:16, 29-30; 约翰福音2:16, 18-19)。马太福音:
门徒对耶稣说,你降临和时代完结的预兆是什么呢?(马太福音24:3; 马可福音13:4)
出埃及记:
将来他们若不信你,也不听前一个迹象的声音,他们必信后一个迹象的声音。(出埃及记4:8)
“迹象的声音”是指见证。诗篇:
在他们中间施行祂迹象的话。(诗篇105:27)
以赛亚书:
耶和华对亚哈斯说,你向耶和华求一个兆头。(以赛亚书7:11, 14)
又:
这必是从耶和华那里给你的一个兆头,看哪,我必使台阶上的影儿,就是亚哈斯日晷上所照下的,往后退。(以赛亚书38:7, 8)
又:
希西家说,我能上耶和华的家,有什么预兆呢?(以赛亚书38:22)
耶利米书:
这必是给你的预兆,我要在这地方察罚你们,使你们知道我的话必站得住。(耶利米书44:29-30)
诗篇:
求耶和华向我显示良善的记号,使恨我的人看见就羞愧。(诗篇86:17)
以赛亚书:
让他们向你讲述将来要发生的事,好让我们记在心中;显示将来的一个迹象,好叫我们知道你们是神。(以赛亚书41:22, 23)
诗篇:
你的敌人在筵席中间吼叫,他们竖了自己的旗为记号。(诗篇74:3, 4, 9)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5:11, 13; 耶利米书32:20-21; 以西结书4:3; 诗篇65:6-8; 78:42-43; 出埃及记7:3; 民数记14:11, 22; 申命记4:34; 13:1-3; 士师记6:17, 21; 撒母耳记上2:34; 14:10; 马可福音16:17-18, 20; 路加福音2:11-12, 16)。“立约的记号”所表相同(创世记9:13; 17:11; 以西结书20:12, 20)。
由此清楚看出,龙的这只兽所行的“大迹象”不是指迹象,而是指他们的见证,证明他们教导的东西是真理;因为凡确认虚假的异端分子在确认之后都会努力证明他的虚假是真理;那时,他再也看不见真理,因为对虚假的确认就是对真理的否认,被否认的真理就失去它的光;虚假凭确认之光,也就是昏昧之光,发光到何等程度,真理之光就在何等程度上变成黑暗(可参看AR 5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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