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728.“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该宗教说服源于被亵渎的圣言的圣物,以及被可怕的虚假玷污的圣言的良善和真理。“杯”或“酒杯”与“酒”所表相同,因为它是盛东西的(可参看AR 672节),“巴比伦的酒”表示在其可怕的虚假方面的这种宗教说服(AR 632, 635节)。“可憎之物”表示对神圣之物的亵渎;“淫乱污秽”表示对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玷污。因此,这个女人“手拿盛满了可憎之物和她淫乱污秽的金杯”表示这种宗教说服是由被亵渎和玷污的教会圣物,以及被可怕的虚假玷污的圣言的良善和真理构成的。此处这些话与主对文士和法利赛人说的话很相似:
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好像粉白的坟墓,外面好看,里面却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马太福音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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