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8

BE48.简要分析:

BE48.简要分析:在证明这一点之前,我们首先说明義、信以及被称为“果子”的好行为的起源和性质。信就是理,信的教导就是理的教导,理的教导停留在知性层面,也就是在思维中,由此在言语中。因此,它教导了我们当意欲什么以及当做什么;因而教导诸恶莫作,并且具体不作哪些恶;并教导众善奉行,具体要行哪些善。当人出于信而行善时,众善就将它们自己与众理相联合,因为“意”于是与“知”相合——善属于意,理属于知。通过如此联合,产生对善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而言,它就是義;并产生对理的喜爱之情,就其本质来说,它就是信;二者相合,如同婚姻之合。由此婚姻产生好行为,如同从树上结出果子;因此,它们是善的果子,还是理的果子;后后在圣经用“葡萄”来象征,前者以“橄榄”来象征。

揭秘启示录 #507

507.启11:10

507.启11:10.“住在地上的人会因他们而欢喜快乐”表示因此在教会里那些在教义和生活上都处于唯信的人当中的内心和灵魂的情感之快乐。“住在地上的人”是指那些在教会里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在唯信占上风的教会里的人;“地”表示他们所在的教会(AR 285节);“欢喜快乐”表示拥有内心和灵魂的情感之快乐;内心的情感之快乐属于意愿,灵魂的情感之快乐属于理解力;因为在圣言中,“心和灵魂”是指人的意愿和理解力;正因如此,经上说“欢喜快乐”,尽管“喜乐”和“高兴”似乎是一回事;然而,这两者里面却有意愿与理解力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存在于圣言的每一个和一切细节中,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所说明的。这就是为何“欢喜快乐”(rejoice and be glad,rejoice或译为欢欣),和“喜乐高兴”(joy and gladness,中文圣经常将这两个词也译为欢喜快乐)经常出现在圣言的其它部分,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看哪,人却欢喜快乐,宰牛(杀羊)。(以赛亚书22:13)

又:

他们必得着欢喜快乐,忧愁叹息尽都逃走。(以赛亚书35:10; 51:11)

约珥书:

欢喜快乐不是从我们神的家中断绝了吗?(约珥书1:16)

耶利米书:

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都必止息。(耶利米书7:34; 25:10)

撒迦利亚书:

十月的禁食,必成为欢喜和快乐。(撒迦利亚书8:19)

以赛亚书:

你们爱慕耶路撒冷的,要因她快乐。(以赛亚书66:10)

耶利米哀歌:

以东的女子哪,只管欢喜快乐。(耶利米哀歌4:21)

诗篇:

愿天欢喜,愿地快乐。(诗篇96:11)

又:

求你使我听见欢喜和快乐。(诗篇51:8)

以赛亚书:

在锡安必有欢喜快乐。(以赛亚书51:3)

路加福音:

你必快乐欢欣,许多人必因祂的诞生而喜乐。(路加福音1:14)

耶利米书:

到那时,我必使欢喜的声音和快乐的声音,新郎的声音和新妇的声音,都止息了。(耶利米书7:34; 16:9; 25:10; 33:10-11)

诗篇:

愿一切寻求你的,都欢喜快乐。(诗篇40:16; 70:4)

又:

惟有义人欢喜,在喜乐中欢欣。(诗篇68:3)

以赛亚书:

因耶路撒冷而快乐,因她喜乐欢欣。(以赛亚书6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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