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6.简要分析:拥有宗教和理智健全的哪一族哪一民不晓得并相信:上帝是独一的,作恶乃是与他相背,行善乃是与他一致;并且,尽管众善从上帝流入,但是人还是必须尽心、尽性和尽力行善;因而,宗教就在于此呢?因此,有谁看不出来,承认神性的三个位格,并声称好行为根本无助于拯救,这其实使宗教脱离教会呢?因为有人宣称,在善行中并无救恩,换句话说:信使人称义,无需好行为(n.12a,b);行为对于得救并不必要,因为得救与信并不靠好行为得保守和保持(12g,h,m,n);因此,信与好行为之间并非紧密相联。后来的确说过,好行为仍要自发地紧随着信,正如果子要从树上结出来(n.13i,n)。可是,当人知道并相信好行为根本无助于得救,并且没有人有能力为了自己的得救而做出任何好行为,有谁去行善,谁去思考这些好行为,或者说会被引领自发地被去做出好行为呢?如果有人说,他们还是会将信心与好行为结合在一起的;若仔细检验,就可看出并非结合,不过是附加而已;仅仅是多余的附属物,无非作为一张画像中的深色背景,让画像看地来更生动一些罢了。由于宗教是生活的宗教,在于遵照信仰之理而活出好行为,所以很明显,宗教是这画像本身,而不只是个附属物;对很多人来说,它就像一匹马的尾巴,不当一回事,可随意切除。照着它们明显的含义来看以下陈述,有谁能得出其它的结论呢?请看: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痴人发梦(n.12d);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n.12e);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还有同样意图的更多内容。因此,当人往后读到:好行为必定跟随信,如果信了却没有好行为,那是假信,不是真信(n.13p,q,v),以及类似的表达,他真会关注这些说法吗?或者说,如果他想致力于这些事,真能理解吗?毫无理解的情形下从他行出的善,就像从雕像而出,当中毫无生命。不过,如果我们深入探究该教义的起源,就能看出改教领袖们显然把唯信立作原则,旨在与天主教断绝(n.21,22,23);后来他们附加上義的行为,以致看起来貌似不与圣经相抵触,起码具备宗教的外表,因而自觉完好。
610.“他的数字是六百六十六”表示这种品质,即:圣言的一切真理都被他们歪曲了。“兽的数字”表示在神职人员当中,来自圣言的对教义和信仰的确认的品质(AR 608, 609节);“六百六十六”表示一切良善之真理,这个数字因论及圣言而表示圣言中的一切良善之真理,在此表示被歪曲的良善之真理,因为这是“兽的数字”。具有这种含义的原因是,“六”与“三”乘以“二”所表相同;“三”表示完全和所有或一切,论及真理(AR 505节),“二”表示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六”因由这两个数字相乘构成,所以表示圣言中的一切良善之真理,在此表示被歪曲的良善之真理;他们也的确歪曲了它(可参看AR 566节)。经上说“六百六十六”这个数字,是因为该数字有重复三次的六,把它重复三次会使它变得完整;而“六”乘一百得“六百”,乘十得“六十”改变不了什么(可参看AR 348节)。
“六”表示完全和一切或所有,并用在论述良善之真理的地方,这一点可从圣言中出现这个数字的经文明显看出来;但该数字的含义只向那些看到它在灵义上所论述的事物,或包含在灵义中的事物之人清楚显明,如主说:
落在好土里的种子结出果实,有三十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一百倍的。(马可福音4:8, 20; 马太福音13:8, 23)
马太福音:
有个家主约在第三个时辰和第六个时辰出去雇人进他的葡萄园。(马太福音20:3, 5)
利未记:
在帐幕里的桌子上把饼摆列两行,每行六个。(利未记24:6)
约翰福音:
照犹太人洁净的规矩,有六口水缸摆在那里。(约翰福音2:6)
民数记:
有六座避难或庇护的城。(民数记35:6, 7; 申命记19:1-9)
以西结书:
天使用来测量新殿和新城所有部分的丈量的芦苇竿长六肘。(以西结书40:5)
又:
先知要按分量喝水,喝一欣的第六部分。(以西结书4:11)
又:
他们要取一贺梅珥小麦一伊法的第六部分作为供物。(以西结书45:13)
由于“六”表示完全,所以“要取第六部分”这话出现了,以此在灵义上表示完整和全部;如以西结书:
他们要献一贺梅珥小麦一伊法的第六部分。(以西结书45:13)
经上论到歌革说:
我要使你转过来,留下你的第六部分。(以西结书39:2)
这句话表示对歌革来说,圣言中的一切良善之真理都被彻底摧毁了;至于“歌革”是指谁,可参看下文(AR 8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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