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4.简要分析:以上是新教会信仰的简单形式。在附录中将作更进一步阐释,并且将在(关于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主要著作中论及主上帝我们的拯救者以及在他里面的三一、对上帝和对邻舍的爱、信及其与两种爱的联合、以及照那里的次序涉及的其它相关内容中作更充分地说明。不过,有必要在此对该信仰的简单形式作一定程度的解释。关于第一点,也就是“有独一上帝,神性之‘三’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这一位上帝就是主耶稣基督”,可通过下文的概括来说明。上帝是独一的,他的本质不可见,有神性的三一,这些是既定的和不变的真理;因此,由于上帝是独一的,他的本质不可见,于是得出:上帝是一位(onePerson,一个身位或位格);并且,当他是一位时,“三”在那“一”位之中。至于这一位就是主耶稣基督,可从以下内容看出:他由父上帝受孕(路加福音1:34,35)。因而就他的灵魂和生命本身而言,他是上帝。因此,正如他自己所说:父与他为一(约翰福音10:30),他在父里面,父在他里面(约翰福音14:10,11);认识他也就认识父,看见他就是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4:7,9);除了在父怀里的独生子,从来没有人看见父(约翰福音1:18);父的一切都是他的(约翰福音3:35,16:15);他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他,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结果,由于他在他里面,所以他自己也是他。并且,照着保罗书信所言,神性的一切丰盛都有形有体信在他里面(歌罗西书2:9);先知书上还说,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他名称为上帝和永在的父((以赛亚书9:6);经上还说他有权柄掌管所有人(约翰福音17:2);他有天上地上一切权柄(马太福音28:18)。于是可知,他是天和地的上帝。第二点,得救之信在于对他的信仰,可从以下得知:耶稣说,信他的人要活过来,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26);父的旨意是要使每一个看见了子而信的人得永生(约翰福音6:40);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独一的儿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人不致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1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而且上帝的愤怒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至于余下的三点,也就是:诸罪莫作,因为它们属于魔鬼且来自魔鬼;众善奉行,因为它们属于上帝且来自上帝;避恶与行善之举应当由人仿佛靠自己行出来,不过务当相信这些举动来自主,是主与他同在并借着他行出来的;不需要在此解释,因为整本圣经从头到尾都可以证明这些,总而言之,无非教导避免作恶,努力行善,信靠主上帝。此外,倘若离了这三点,也就不是属于任何宗教了,因为宗教是生活的宗教;而生活就是避恶和行善,除非仿佛凭自己来主动这么做,人就无法行善和避恶了。如果把这三样从教会拿走了,那么圣经连同宗教也一样同时被除去,教会也就不成教会了。关于新教会的信仰,在后文(n.116,117)将从总体和具体两方面进一步详述;并且,所有这方面内容都将在(关于各教义的)著作本身展开说明。
799.“因为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在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就是这样;因为他们利用修会章程留给他们的各种特权或任意权利来作交易并获利。“大人物”是指在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他们被称为红衣主教、大主教和主教;他们被称为“客商”,是因为他们利用教会的圣物,就像利用货物一样来获利(AR 771, 783节);“大人物”在此表示那些利用修会章程留给自己的各种特权或任意权利来作交易并获利的人。为什么这么说,这从前文明显看出来,因为这是前文的一个结果。
在前文,经上说“弹竖琴者,作乐者,吹笛者,吹号者的声音,在巴比伦决不能再听见;各样手艺的匠人在那里决不能再遇见;石磨的响声在那里决不能再听见;灯光在那里决不能再照耀。新郎和新妇的声音,决不能再听见”,这些话表示在巴比伦,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情感,也没有对属灵真理的任何理解,因而没有属灵真理的思维,又没有对属灵真理的寻求和探究,没有对它的光照和感知,因而没有构成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结合(参看AR 792-794, 796, 797节)。他们之所以没有这些,是因为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也作交易并获利,从而为品级较低的人立了榜样。因此,这就是为何经上说:“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
或许有人会问:“可被称为交易的特权都有哪些?”它们不是他们的年收入和薪俸,而是那把钥匙的权柄所带来的豁免权;这些豁免权有:赦罪,即便是滔天大罪,由此免除世俗的惩罚;通过向教皇求情,获得在禁婚亲等或法律禁止的关系范围内缔结婚姻的权柄,并在非禁婚亲等或法律不禁止的关系范围内结束婚姻的权柄;允许这些人自己如此行,无需通过宽容来求情;授予其权力范围内的特权;按立圣职,坚振圣事;他们使用从修道院所获得的总体和具体的酬金;挪用来自其它源头、依法属于他人的收入;以及其它许多手段。这些,而不是他们的年收入,如果他们满足于它们的话,导致他们对属灵真理没有任何情感、思维、探究和感知,也没有真理和良善的结合,因为它们是不义玛门的所得或所追求的,不义之人不断贪恋属世的财富,厌恶属灵的财富,即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
由此明显可知,“你的客商曾是地上的大人物”表示他们的圣统制中品级较高的人就是这样,因为他们利用修会章程留给他们的各种特权或任意权利来作交易并获利。此处要进一步说一说“钥匙权柄”对罪行,甚至滔天罪行的豁免权,他们利用豁免权不仅使罪人免除了永恒的惩罚,甚至还免除了世俗的惩罚;即便没有释放他们,他们仍通过庇护进行保护。谁看不出,这不属于教会的权力范围或宗教裁判权,而是属于民间的权力范围?这是要把他们的统治权延伸到世俗的一切,破坏公共安全;而且,利用仍留给他们的这种权柄,他们拥有恢复他们早先对君王建立的一切法庭,从而对法官,甚至最高法官的专制统治的权力;他们若不害怕人们退出教会,也会这样做。这就是但以理书中这句话的意思:
从海中上来的第四个兽必想改变时期和公义。(但以理书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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