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2.简要分析:独一上帝之信在先前三位上帝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上帝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上帝,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上帝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上帝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上帝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上帝是不可能的。
745.启17:15.“天使又对我说,你所看见那淫妇坐的众水,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那些具有这种宗教的各种教义和纪律,又具有它的各种宗教信仰和承认的人,在教皇的统治之下,但却处于被这种宗教说服各种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约翰看到的那淫妇所坐的“众水”就是本章第一节所提到的“众水”;在那里,经上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那里的“众水”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可参看AR 719节)。经上说,这些水“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因为这些表示所有出于其各种教义、纪律、宗教信仰和承认而在教皇的统治之下的人;“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的人(AR 483节);“群众”表示那些处于纪律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宗教信仰的人(AR 483节);“舌头”表示那些处于承认的人(AR 282, 483节)。现在说这些话,是因为前文论到那些处于天主教的宗教说服本身的人对圣言的接受和理解(启17:8-11);然后论到高贵的法兰西民族对圣言的接受和理解(启17:12-14);因此这里论到在教皇统治之下的其余的人对圣言的接受和理解。本节之后, 经上又论到新教徒(启17:16, 17);因此,一切都是按正当顺序来预言的。众所周知,有些人在教皇的统治之下,处于各种教义、纪律、宗教信仰和承认;因为这种宗教说服在不同国家不是以同样的方式来遵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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