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42.简要分析:独一上帝之信在先前三位上帝之信被拒绝后才会被承认和接受为真正得救之信,因为直到此事完成之前,独一上帝之信无法在其自身形式中被看见。当今的信仰被宣扬为是唯一得救的信仰,因为它信一位上帝,并信一位救主。然而,当今的信仰包括一内一外两方面。内在方面是由对三位上帝的领会所形成;有谁不是这么领会或思考的吗?每个人可自我省察。而外在之信是由独一上帝的承认所形成;同样,有谁不这么承认,这么说的呢?让每个人自我省察。两方面却是全然不一致的,以致外在不被内在所承认,内在也不被外在所知。由于一个与另一个进行比较时存在这种矛盾和差异,因此在教会中孕育并产生一种关于救赎之法的混乱观念。当内在与外在都达成共识,并彼此尊重且相互承认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时,情况就不一样了;当神性之“三”集于“一”位上帝的观点不仅被心智所领会,而且在口中被承认时,就显而易见了。于是,关于圣父与人类疏远的教条,和解的教条,以及归算、赦罪、重生并因此而得救的教条都被废除了。在来自圣经的神性真理所启发的理智之光中,可在主要著作中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样的信被称为与好行为联合之信,因为没有如此联合,信一位上帝是不可能的。
604.启13:16.“他又使众人,小的、大的,富的、穷的,自由的、为奴的”表示那教会中的所有人,无论他们的状况、学问和聪明如何。“小的、大的”在此是指那些或多或少有尊严或身份的人,因而无论状况如何;“富的、穷的”是指那些或多或少处于认知和知识,或知识和科学的人(AR 206节),因而无论学问的程度如何;“自由的、为奴的”表示是指从自己那里变得智慧的人,和那些从他人那里变得智慧的人(AR 337节),因而无论聪明的程度如何。因此,“众人,小的、大的,富的、穷的,自由的、为奴的”是指那教会中的所有人,无论他们的状况、学问和聪明如何。这些就是灵义上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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