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40

BE40.简要分析:

BE40.简要分析:在一位上帝观并且圣三一在这一位上帝之中被接受后,基于三位上帝观(源于字面理解的三个位格的三位一体)的当今教会信条才显出它们的错误,在此之前不可能看出它们错在哪里。在此之前,就像某人在几颗星光下来看见物体,尤其是看雕像,以为它们是活人;或者像一个人在天亮前躺在床上,似乎看到空中的幽灵,就以为见到天使;或者像某个人在愚痴的幻想中看到许多事物,就以为它们是真实的。众所周知,这些东西并不是真的,也无法被真实地认清,除非这个人进入白昼的光照中;也就是说,除非他的知性被彻底唤醒。这与教会的属灵事物相似,当真理在其自身的光明(也就是天上的光明中)显现时,就能看出之前那些东西已被错误和不当地理解和证明。往内看,有谁能不明白所有基于三位上帝观的教条都是错误和不当的呢?我说“往内看”,是因为上帝观构成教会、宗教和敬拜的一切;还因为信仰上的事在人心智中的地位高于所有其它事,其中上帝观至高。因此,如果上帝观是错的,那么由这个初始之错谬所衍生的一切事物都是错误的或者被歪曲的;因为至高(也是至内在)构成源于它的一切事物的真正本质,该本质就像灵魂一样,按照它自己的形像将所有事物形成一体;当它往下降落在诸理之上时,它甚至会将自身的瑕疵和错误传染给它们。三位上帝的观念在神学中就好比位于心脏或肺部的疾病,患者都以为自己是健康的,因为医生不知道患者的病,说服患者他是健康的;但是,如果医生知道了,仍然说服患者他是健康的,那么他就会被谴责用心险恶了。

揭秘启示录 #555

555.启12:11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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