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7.从诸多因素可以看出,三位一体的观念违背了开明的理性。哪个有理智的人可以忍受听到三位上帝创造了世界,或者可以忍受听到创造和维持、救赎与拯救、改造与更新是三位上帝的工作,而不是一位?另一方面,哪个有理智的人不愿意听到那个创造我们的上帝也救赎了我们,并更新和拯救了我们?由于后一种观念而不是前一种观念与理性相符,因此,在全世界范围内,没有一个拥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智的国家不承认上帝的独一性。众所周知,伊斯兰教徒以及亚洲和非洲的某些国家拒绝基督教,就是因为他们认为基督教崇拜三位上帝。基督徒对此指控的唯一答案是:尽管是三位,但拥有同一本质,因而是一位上帝。凭着赐予我的理性,我可以肯定:我能清楚地看明,除非来自独一的上帝,无论世界,还是天使之天,还是教会,甚至其中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存在。
766.“她也必在火中被烧尽;因为审判她的主神是强而有力的”表示他们将仇恨主及其天堂和教会,因为那时他们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那必烧尽她的“火”表示对主及其天堂和教会的仇恨;对此,可参看下文。“因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表示那时,也就是在他们死后所进入的灵界,他们会看到,唯独主统治并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根本不是凭着自己的任何人。“审判她的主是强而有力的”就表示这些事,因为主不会审判任何人下地狱,而是他们自己如此行;事实上,当感觉到天使的气场由主那里从天堂流下来时,他们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可从前面的说明清楚看出来(AR 233, 325, 339, 340, 387, 502节)。
“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地狱之爱,也就是自我之爱(可参看AR 468, 494节)。地狱之火是仇恨,因为自我之爱充满仇恨;事实上,凡处于这种爱的人都照它的程度而怒火中烧,对反对者充满仇恨和报复;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就如此反对那些否认他们应当被敬拜和崇拜为神圣的人。因此,当他们听说,在天上,唯独主被敬拜和崇拜,敬拜任何人以取代主,就是亵渎时,对主的崇拜在他们里面就变成对祂的仇恨,为叫他们可以被敬拜而对圣言的玷污就变成亵渎。因此,这就是“巴比伦必在火中被烧尽”所表示的。从前面(AR 748节)可以看到,“在火中被烧尽”是指对亵渎圣物的惩罚。耶利米书中的这些话具有同样的含义:
巴别,你这行毁灭的山哪,就是毁灭全地的,我和你作对;我要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巴别的城墙必全然倾倒,她高大的城门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51:25,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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