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7.从诸多因素可以看出,三位一体的观念违背了开明的理性。哪个有理智的人可以忍受听到三位上帝创造了世界,或者可以忍受听到创造和维持、救赎与拯救、改造与更新是三位上帝的工作,而不是一位?另一方面,哪个有理智的人不愿意听到那个创造我们的上帝也救赎了我们,并更新和拯救了我们?由于后一种观念而不是前一种观念与理性相符,因此,在全世界范围内,没有一个拥有宗教信仰和健全理智的国家不承认上帝的独一性。众所周知,伊斯兰教徒以及亚洲和非洲的某些国家拒绝基督教,就是因为他们认为基督教崇拜三位上帝。基督徒对此指控的唯一答案是:尽管是三位,但拥有同一本质,因而是一位上帝。凭着赐予我的理性,我可以肯定:我能清楚地看明,除非来自独一的上帝,无论世界,还是天使之天,还是教会,甚至其中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存在。
504.“就是我们的主钉十字架的地方”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的不承认,因而一种弃绝的状态。教会有这样一个说法,那些亵渎主的人“把主钉在十字架上”,如那些像犹太人一样否认主是神儿子的人所做的那样。那些否认主的人身是神性的人之所以像犹太人,是因为每个人都视主为一个人,凡视祂的人身就像另一个人的人身之人,都无法思想祂的神性,无论他如何称这神性是自永恒所生的神儿子,并与父的神性同等。当他被听到或读到这一点时,听是听到了,同时却仍不相信,因为他认为主是一个像其他人一样的物质人,保留了肉体的相同属性;由于那时他移除了主的神性,不再关注它,所以他所处的状态与否认它时的状态是一样的,因为他否认主的人身是神的儿子,就像犹太人所做的那样,犹太人为此将主钉在十字架上。然而,经上明确地说,主的人身就是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2,35; 马太福音3:16-17; 以及其它地方)。
由此明显可知,为何教会之人直接靠近父神,许多人还直接靠近圣灵,但几乎没有人直接靠近主。由于犹太人因否认主是弥赛亚,是神的儿子而将祂钉在十字架上,所以他们的耶路撒冷也被称为“所多玛”(以赛亚书3:9; 耶利米书23:14; 以西结书16:46, 48)。主说:
就在罗得出所多玛的那日,就有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 30)
至于“火和硫磺”是什么意思,可参看前文(AR 452, 4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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