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6.三位上帝的三一观念是与圣经对立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正如经上所说: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上帝、我是公义的上帝、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的上帝(以赛亚书45:21,22);我就是耶和华你的上帝、在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的上帝、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上帝(以赛亚书44:6);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他必称为全地之上帝(以赛亚书54:5);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他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除此之外,其它地方还有很多类似的经文。
561.启12:14.“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表示对新教会的神性谨慎,以及当它还在少数人当中时,对它的保护。“妇人”表示新教会(AR 533节);“翅膀”表示能力和保护(AR 245节);“鹰”表示理智视觉(intellectual sight)和由此而来的思维(AR 245节);“飞”表示看见和谨慎(245节);“旷野”表示已经荒凉,因而在少数人当中的教会(AR 546节);“地方”表示教会在那里的状态。由此可推知,“于是有大鹰的两个翅膀赐给妇人,叫她能飞到旷野,到自己的地方”表示对新教会的神性谨慎,以及它还在少数人当中时,对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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