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6

BE36.三位上帝的

BE36.三位上帝的三一观念是与圣经对立的,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正如经上所说: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上帝、我是公义的上帝、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的上帝(以赛亚书45:21,22);我就是耶和华你的上帝、在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的上帝、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耶和华、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上帝(以赛亚书44:6);万军之耶和华是他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他必称为全地之上帝(以赛亚书54:5);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他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14:9);除此之外,其它地方还有很多类似的经文。

揭秘启示录 #524

524.启11:18

524.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那些处于唯信,由此处于生活邪恶的人,他们被激怒,并侵扰那些反对他们信仰的人。“列族”是指那些处于生活邪恶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生活的邪恶(AR 147, 483节),但在此是指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因为此处论述的是这些人,这些人处于生活的邪恶,因为他们的宗教信仰是,律法不会定他们的罪,只要他们有信仰,即相信基督除去了律法的定罪。他们“发怒”不仅表示他们被激怒,还表示他们侵扰那些反对这信仰的人,这一点可从接下来关于“龙”的描述(启示录第12,17章,以及后面)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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