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4

BE34.值得注意的

BE34.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信经》中这么说:我信上帝、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在《尼西亚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独一上帝、父……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因此信独一的上帝。在《亚他那修信经》却说“父上帝、子上帝、圣灵上帝”;因而三位上帝。不过,鉴于该信经的作者和支持者们从其中的用词不可避免地显明三个位格的上帝观,因此为了补救,他们声称三位拥有同一本质或实质;不过,这样的表达无非说明全体一致和意见相合的三位而已,去除不了三位的观念,只是混为一谈。这样的表达是形而上且玄而又玄的,无论怎样新颖和精巧,都无法使每一位都是上帝的三个位格成为一位上帝。诚然,他们的说法可以把三个位格在口头上说成一位,但在头脑中绝对做不到。

揭秘启示录 #773

773.“细麻布、紫

773.“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表示他们不再拥有这些东西,因为他们没有与这类东西相对应的属天良善和真理。上述事物,即“金”、“银”、“宝石”和“珍珠”,表示总体上的属灵良善和真理,如前所述(AR 772节);但此处这些事物,即细麻布、紫色料、丝绸和朱红色料,表示总体上的属天良善和真理;因为对那些在天堂和教会里的人来说,既有属灵的良善和真理,也有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属于智慧,属天的良善和真理属于爱。由于他们没有这些良善和真理,只有与它们对立的邪恶和虚假,所以现在经上提到这些事物,因为按顺序,接下来就是它们。这些事物的情况与前面的是一样的,所以除了前面的章节给出的解释外,无需进一步解释。至于“细麻布”具体表示什么,我们将在下一章解释“这细麻衣就是圣徒的义行”(启19:8,AR 814, 815节)这句话时予以说明。“紫色”表示属天良善,“朱红色”表示属天真理(可参看AR 725节)。“丝绸”表示居间的属天良善和真理,因其柔软而表示良善,因其光泽而表示真理。“丝绸”只在以西结书(16:10, 13)中被提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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