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4

BE34.值得注意的

BE34.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信经》中这么说:我信上帝、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在《尼西亚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独一上帝、父……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因此信独一的上帝。在《亚他那修信经》却说“父上帝、子上帝、圣灵上帝”;因而三位上帝。不过,鉴于该信经的作者和支持者们从其中的用词不可避免地显明三个位格的上帝观,因此为了补救,他们声称三位拥有同一本质或实质;不过,这样的表达无非说明全体一致和意见相合的三位而已,去除不了三位的观念,只是混为一谈。这样的表达是形而上且玄而又玄的,无论怎样新颖和精巧,都无法使每一位都是上帝的三个位格成为一位上帝。诚然,他们的说法可以把三个位格在口头上说成一位,但在头脑中绝对做不到。

揭秘启示录 #697

697.启16:11

697.启16:11.“又因自己的痛苦和疮,就亵渎天上的神”表示他们由于内在的虚假和邪恶所产生的厌恶或抵触而不能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而这些内在的虚假和邪恶源于对唯信教义的承认和接受。“亵渎天上的神”表示否认或不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AR 571, 582节);“痛苦”表示承认它的痛苦,如前所述(AR 696节),因而表示内在的虚假所产生的厌恶或抵触,因为厌恶或抵触是一种痛苦。“痛苦”论及虚假;“疮”表示内在的邪恶,如前所述(AR 678节);由于内在的邪恶和虚假源于对唯信教义的承认和接受,所以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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