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4

BE34.值得注意的

BE34.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信经》中这么说:我信上帝、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在《尼西亚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独一上帝、父……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因此信独一的上帝。在《亚他那修信经》却说“父上帝、子上帝、圣灵上帝”;因而三位上帝。不过,鉴于该信经的作者和支持者们从其中的用词不可避免地显明三个位格的上帝观,因此为了补救,他们声称三位拥有同一本质或实质;不过,这样的表达无非说明全体一致和意见相合的三位而已,去除不了三位的观念,只是混为一谈。这样的表达是形而上且玄而又玄的,无论怎样新颖和精巧,都无法使每一位都是上帝的三个位格成为一位上帝。诚然,他们的说法可以把三个位格在口头上说成一位,但在头脑中绝对做不到。

揭秘启示录 #627

627.“就是各民族

627.“就是各民族、支派、舌头、人民”表示向所有因宗教而处于良善,因教义而处于真理的人。“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抽象地说,表示良善(AR 483节);“支派”表示宗教方面的教会(AR 349节);“舌头”表示教义(AR 282节);“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真理(AR 483节)。因此,“传给各民族、支派、舌头、人民”表示把它传给所有因宗教而处于良善,因教义而处于真理的人;因为接受这福音的,是这些人,而不是其他人。这就是这些话在灵义上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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