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4.值得注意的是,在《使徒信经》中这么说:我信上帝、父……我信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在《尼西亚信经》中这么说:我信独一上帝、父……我信独一主耶稣基督……我信圣灵;因此信独一的上帝。在《亚他那修信经》却说“父上帝、子上帝、圣灵上帝”;因而三位上帝。不过,鉴于该信经的作者和支持者们从其中的用词不可避免地显明三个位格的上帝观,因此为了补救,他们声称三位拥有同一本质或实质;不过,这样的表达无非说明全体一致和意见相合的三位而已,去除不了三位的观念,只是混为一谈。这样的表达是形而上且玄而又玄的,无论怎样新颖和精巧,都无法使每一位都是上帝的三个位格成为一位上帝。诚然,他们的说法可以把三个位格在口头上说成一位,但在头脑中绝对做不到。
581.“说,谁能比这兽,谁能与他交战呢”表示该教义胜过其它一切教义的优越性,因为任何人都不能反驳它。“谁能比这兽”表示以为该教会因其教义胜过其它一切教义而具有优越性;“兽”表示普通民众,因而表示教会,抽象地说,表示教会的教义。“谁能与他交战呢”表示谁能反驳这一事实,即:人不能凭自己行任何属灵良善,以及其它事实,如前所述(AR 566节);由于这一事实是无法反驳的,所以“我们得救不是因着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仰”吗?但这个结论是荒谬的,事实上本身就是疯狂,凡从圣言知道点什么,并变得智慧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谁能与他交战呢”也表示教会的领袖和随从他们的老师如此狡猾、巧妙地确认这个教义,又如此加固它,以至于它不可质疑,无懈可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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