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780.“役畜、羊”表示他们不再拥有出于教会的外在或属世良善和真理的敬拜,因为他们的敬拜里面没有对应于上述事物的任何东西。这些事物与前面(AR 777, 778节)所解释的事物很相似;不同之处在于:在那里,它们表示属灵的良善和真理,并属天的良善和真理,而在此处表示属世的良善和真理;至于它们之间的区别,可参看前文(AR 773节)。“役畜,羊”表示用公牛、小公牛、公山羊、绵羊、小山羊、公绵羊、母山羊、羔羊制作的祭牲。“役畜”是指公牛和小公牛,“羊”是指小山羊、公绵羊、母山羊和羔羊;此外,祭祀是敬拜的外在,敬拜的外在也被称为属世敬拜,或敬拜的属世事物或属世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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