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723.“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建立在被他们亵渎的圣言之上。“女人”表示天主教或巴比伦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因为下面经上说:“在她额上有名写着,奥秘哉,大巴比伦,作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女人”表示来自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AR 434节),在此表示天主教的宗教或宗教说服,它处于一种对立的情感。“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如稍后所看到的;“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圣言被完全亵渎了;因为“亵渎”(blasphemy)表示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否认和对圣言的玷污(AR 571, 582, 692, 715节),因而表示亵渎(profanation)。事实上,一个不承认主人身里面的神性,并歪曲圣言,哪怕不是有意的人,也的确亵渎了,只是比较轻微;但那些将主的神性人身的一切能力或权柄都归于自己,因而否认它,利用圣言的一切来为自己获取对教会和天堂的圣物的统治,为此玷污圣言的人,就犯了严重的亵渎罪。由此明显可知,“我就看见一个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表示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建立在被他们亵渎的圣言之上。“朱红色”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圣言真理。
“朱红色的兽”表示属天的神性真理方面的圣言,这一点乍一看似乎又遥远又奇怪,甚至荒谬,因为它被称为“兽”。然而,从前面(AR 239, 405, 567节)可以看出,在灵义上,“兽”表示属世情感,它论及或被应用于圣言、教会和人。“四活物”,其中一个是狮子,一个是牛犊,第四个是鹰,就表示圣言,在以西结书也被称为“兽”(AR 239, 275, 286, 672节)。“马”,也是一个兽,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众所周知,“羔羊”表示主,“绵羊”表示教会之人,“羊群”表示教会本身。引用这些例子,是免得有人对“朱红色的兽”表示圣言感到疑惑。由于天主教的宗教或宗教说服把它的力量和尊严建立在圣言之上,所以这个女人被看到“骑在朱红色的兽上”,就像之前她被看到“坐在众水上”(启17:1)一样,“众水”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真理,如前所述(AR 719节)。“兽”表示圣言,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中论到它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如:
你所看见的兽,先前有,如今没有;凡住在地上的,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就必惊奇。(启示录17:8)
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自己是第八位,和那七位同列,也走向灭亡。(启示录17:11)
那十角,就是十王,将自己的能力和权柄给那兽。(启示录17:12-13)
因为神将把他们的国给那兽放在他们心里。(启示录17:17)
这些话只能论及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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