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揭秘启示录 #708

708.启16:17

708.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同时进入改革宗教会之人中间的一切的来自主的流注。“第七位天使倒他的小瓶”在此处和前面一样,表示流注。“空气”表示感知和思维的一切,因而他们信仰的一切,进而也表示那里所有处于与仁分离之信之人的总体品质;事实上,“空气”表示他们的呼吸;而呼吸对应于理解力,因而对应于感知和思维,也对应于信仰;因为信仰照着理解力的感知而属于思维。这种对应关系是存在的,并且在灵界,每个人都照其信仰而呼吸,这一点在《圣爱与圣智》一书的第五部分已经充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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