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681.“海就变成好像死人的血;海中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他们中间的地狱虚假,圣言的一切真理,随之教会和信仰的一切真理都因这虚假而灭绝了。“好像死人的血或血块和血腥物质”表示地狱的虚假;因为“血”表示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被歪曲的神性真理(AR 379节);但“好像死人的血”表示地狱的虚假,因为“死”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因此“死人”表示地狱之物(AR 321, 525节)。“一切活的灵魂都死了”表示圣言的一切真理,随之教会和信仰的一切真理都灭绝了,因为“活的灵魂”表示信之真理,而“死了的活的灵魂”表示信之真理的灭绝。在圣言中,“灵魂”当论及人时,表示他的属灵生命或他灵的生命,也就是其理解力的生命;由于理解力凭真理而为理解力,而真理属于信仰,所以“灵魂”表示信之真理。这就是“灵魂”的含义,这一点可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以及提到灵魂和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显然,“灵魂和心”是指人的生命,但他的生命来自意愿和理解力,或属灵地说,来自爱和智慧,或来自仁和信;“心”是指来自爱或仁之良善的意愿的生命,“灵魂”是指来自智慧或信之真理的理解力的生命。这就是一些经文(如马太福音22:37; 马可福音12:30, 33; 路加福音10:27; 申命记6:5; 10:12; 11:13; 26:16; 耶利米书32:41和其它地方)中的“灵魂和心”的意思。在单独提到“心”的经文和单独提到“灵魂”的经文中也是如此。经上用这些名称来区分它们,是由于心与意愿和爱的对应关系,以及肺呼吸与理解力和智慧的对应关系,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的第五部分,那里论述了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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