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揭秘启示录 #679

679.“生在那些有

679.“生在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的人身上”表示在那些过着唯信的生活,并接受唯信教义的人中间。“有兽印记”表示承认唯信,在自己里面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像”表示接受唯信的教义(参看AR 602, 634, 637节)。过唯信的生活,并接受唯信的教义,是指轻视为了得救的生活,也轻视任何真理,以为只要向父神祷告,求父神为了圣子而施怜悯,就会得救。这种情况尤其存在于那些知道并承认该教义的内层之人中间,因为他们就是此处论述的主题(参看AR 67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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