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33

BE33.我们说三位

BE33.我们说三位上帝的观念主要产生于教导三位一体的《亚他那修信经》,是因为当中“位格”(或“身位”,Persons)一词导致该观念的产生,通过该信经中的以下条款,这个词进一步灌输到人们的头脑中去: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后说:父是上帝,是主;子是上帝,是主;圣灵亦是上帝,是主。尤其还加上这些话: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三位均为上帝、均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亦不得谓(原文是:被禁止说)上帝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意味着:依基督真道,我们不得不认同并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是依大公教会的信仰,我们又不允许去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这样,我们可以有三位上帝和三位主的观念,但口头上不能如此承认。尽管如此,若将《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多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取代为一个身位或位格的三一——这三一就在救主上帝耶稣基督之中(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Lord.55-61),那么这个信经中所说的也就与真理相符了。

揭秘启示录 #674

674.启15:8.

674.启15:8.“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充满来自主的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殿”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如前所示(AR 669节)。“烟”表示终端中的神性,如稍后所看到的。“荣耀”表示属灵的神性真理(AR 249, 629节);“能力”表示属天的神性真理(AR 373节)。因此,“因神的荣耀和能力,殿充满了烟”表示至内层天堂充满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烟”表示终端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冒烟的“火”表示爱;“燔祭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AR 395, 494节);“香坛上的火”表示属灵之爱(AR 277, 392, 394节)。“烟”表示这些事物,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在锡安山的一切居所上,白天创造云,黑夜创造火焰的光亮;因为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以赛亚书4:5)
又:
因呼喊的撒拉弗的声音,门槛的基柱震动,房屋充满了烟。(以赛亚书6:4)
启示录:
那香祭的烟和众圣徒的祈祷,从天使的手中一同升到神面前。(启示录8:4)
以赛亚书:
压伤的芦苇,祂不折断,冒烟的亚麻,祂不扑灭,祂必将公平带入真理。(以赛亚书42:3)
“烟”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欲望的虚假(可参看AR 422节),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虚假(AR 452节)。在许多地方,“烟”和“云”也所表相同。
674b.“于是没有人能进入殿内,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在那里到了这种程度,即:无法承受更高或更多的真理,直到毁灭之后,看到这教会的结束。“没有人能进入殿内”表示天堂的至内层充满属灵和属天的神性真理,到了这种程度,即:无法承受更高或更多的真理。“殿”在此处和前面一样,表示天堂的至内层。“直到那七位天使的七灾完结为止”表示这会持续到毁灭之后,教会的结束(AR 658节)。“七位天使的七灾”表示毁灭教会并使它结束的邪恶和虚假(AR 6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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